三、沒有調查、核實,就沒有發(fā)言權,媒體評論尤其如此
近年來,媒體的評論越來越犀利、到位,影響力(殺傷力)也越來越大。但是,不少媒體評論員的評論操作流程存在極大隱患和風險。
首先,媒體給特邀或專業(yè)評論員提供調查記者的報道文章,以此作為評論的事實依據和基礎;然后,評論員據此往往需要在短短的幾小時內(尤其是綜合性日報更是如此)寫出一篇千字左右的評論。這種局面造成的客觀事實就是,媒體評論要保證客觀、公正、全面或平衡,前提必須是記者的調查報道已經做到客觀、公正、全面或平衡。
換言之,一篇嚴謹的專業(yè)媒體評論出臺前,至少必須經過兩道調查核實:首先是調查報道本身的調查核實,其次是評論員本身的調查核實。
而現實情況往往是,一些富有新聞激情的調查記者在采寫時,有意或無意地忽視了必需的調查核實。當媒體評論員在評論前也有意或無意忽視必需的調查核實時,媒體這一公器就失去了公允、客觀。對媒體而言,事后的糾錯成本很低,大不了私了或登報道歉或對簿公堂。但對報道對象而言,滅頂之災已經造成,實在是不能承受之重。
事件爆發(fā)以來,某網站7月19日的評論文章《朱長嶺為達芬奇開脫是一種縱容》,評論員稱“在我看來,很多企業(yè)玩出口再進口的把戲,不僅僅是欺騙消費者,像達芬奇家具一樣在保稅區(qū)里兜一圈,把自己偽裝成100%原裝進口,然后就漲價10倍賣給消費者;而且,出口再進口還會帶來國際貿易摩擦”。其實,這是評論員缺乏國際貿易的知識所致。某電視媒體也澄清了“一日游”的問題:“所謂的保稅區(qū)一日游,本身并不違法,保稅區(qū)在國內被稱為境內關外,也就是說雖然在中國境內,卻屬于海關以外,保稅區(qū)的設計是為了外貿企業(yè)在進行來料加工,出口貨物時,能夠免去入關、出口退稅等一系列手續(xù)。國內很多外貿企業(yè),通過保稅區(qū)這個平臺,可以便捷快速的完成進出口業(yè)務。”之后《法制日報》引述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建全論述“國內生產的貨物運進該保稅區(qū),再從保稅區(qū)運出來進入國內市場,就等同于進口,一日游是合法的。”
同時這樣的評論也容易讓受眾誤以為達芬奇的門店里產品均為一日游。根據達芬奇的公開信,“達芬奇只是一個家居產品的代理商和經銷商,并不生產任何種類的家居產品。
我們雖然并不能核實達芬奇的公開信的真實度有多少,但是直接評論達芬奇家具都是一日游產品顯然有失偏頗,容易誤導公眾,同時達芬奇公開資料顯示其利潤率僅為13%左右,并非臆斷的暴利,作為賣場,達芬奇銷售的產品定價是受制于供貨商的供貨價以及全球品牌的全球定價的。即便奢侈品存在的“暴利”,社會評價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