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具廠買來正規(guī)的全友家私家具,仿照其樣式自己做。做好后再把這些高仿的“全友”家具賣給經銷商,經銷商再賣給消費者。然而,這一制假售假的行為被全友家私發(fā)現(xiàn)后,制假窩點被端,售假的經銷商也被判刑。
近日,兩名在逃主犯被抓,檢察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對二人提起公訴,今日將在崇州法院開庭審理。
2011年,5月1日,朱某和妻子漆某在新都新繁鎮(zhèn)經營了一家沒有名字的家具廠。剛開始,家具廠只生產“利維斯”家具,然而做了一兩個月后,生意一直不見起色,虧得很厲害,朱某非常著急。
朱某找到之前打工時認識的鐘某,兩人商量對策,2011年7、8月,朱某和鐘某商量了一下,決定開始做假冒的“全友”家具。
朱某銷售高仿的“全友”家具,主要的客戶還是個別不法經銷商。2011年,隆昌的張某突然接到了朱某的電話,朱某告訴他,自己在做高仿“全友”家具,價格比正規(guī)的“全友”家具便宜一些。張某想多賺點錢,就讓朱某把沙發(fā)發(fā)給他看一下,沒過兩天,沙發(fā)到貨了,張某一看做得還可以,一般人從外觀上看不出來,之后張某就開始在朱某那兒訂貨了。
2011年底,全友家私發(fā)現(xiàn),有人在生產假冒的“全友”家具,經過調查后鎖定了朱某和鐘某的家具廠,并報警。2012年,4名不法經銷商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崇州法院判緩刑,罰金5萬到10萬不等。經審查,假冒“全友”家具銷往巴中、南江、眉山等多地,共生產、銷售252套假冒“全友”沙發(fā),銷售金額為78萬余元。
2012年1月,漆某被擋獲,而朱某和鐘某逃跑。2012年,漆某因假冒注冊商標罪,獲刑3年半,并處罰金15萬元。近日,朱某和鐘某被公安機關擋獲,兩人將在今日受審。